第八十二条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的塑料制品。
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餐厅等经营者和展会活动的主办方、参展方,不得提供不符合规定的塑料制品。宾馆、酒店等场所经营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但是可以通过设置自助贩卖机、供应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此前5月31日,深圳工信局发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推动塑料生产领域绿色化发展的通知》,将禁止淘汰类塑料制品生产,引导涉及生产淘汰类塑料制品的企业及时做好生产调整,全面淘汰关停列入“禁塑”名录的塑料制品生产企业。
5月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的通告》,要求外卖等取消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