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在行动:酒楼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袋被罚
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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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对东莞天景稻香饮食有限公司深圳罗湖东门分公司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袋案(深市监罗处罚〔2023〕东门83号)进行处罚,罚款1000元。

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一百零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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